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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

股权除权日含义及内容 股权赠与怎样办理?股权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9日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著名律师

 宋律师,上海公司股权纠纷著名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股权除权日含义及内容

  股票已经深入人心,不管资金的多少,都会有人进股票市场玩一玩,经常会听到股权除权日这些名词,可能刚进来股票市场的人不是很懂这些含义,那么股权除权日含义及内容是什么呢股权日计算办法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股权除权日含义

  除权日: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或以后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该公司此次分红配股。除权日是,转增或者配送股以后市场可流通总股数增加,那么原来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除权。不然对后来买股票的人就不公平了。一样的总市值,股数增加了,价格却没降。

  二、股权除权日内容

  除权日在股市指一个特定日期,如果某一上市公司宣布派发红利股份、红利认股权证、以折让价供股或派发其它有价权益,在除权日之前一日持有它的股票的人士可享有该等权益,在除权日当日或以后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人则不能享有该等权益。

  除权日与除息日是同一概念,两者的差别只在于前者涉及非现金形式的权益,后者则涉及现金股息。

  三、股权日计算办法

  除权股与含权股的差别就在于是否能够享受股利、股息,这也决定了两者市场价值之间存在差异。除权日当天开市前要根据除权除息具体情况计算得出一个剔除除权除息影响后的价格作为开盘指导价,这也称为除权基准价,其计算办法是:

  除息基准价的计算办法为:

  除息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所派现金

  除权基准价计算分为送股股权和配股股权:

  送股除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配股除权基准价=/

  有送红利、派息、配股的除权基准价计算方法为:

  除权基准价=/基准价,即股价比除权除息基准价有所上涨,这种行情称为填权。倘若股价上涨到除权除息前的价格水平,便称为充分填权。相反,如果多数人不看好该股,交易市价低于除权基准价,即股价比除权除息前有所下降,则为贴权。股票能否走出填权行情,一般与市场环境、发行公司的行业前景、公司获利能力和企业形象有关。

  以上就是为你准备的;股权除权日含义及内容;的全部内容,提醒大家除息除权日及以后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是不同于可以享有本次分红的;新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等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股权赠与怎样办理?股权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股权是可以赠予的,赠与股权,和其他赠与合同一样,作为实践合同,需要实施赠与行为合同才能生效。那么,股权赠与怎样办理呢股权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股权赠与是股东将自己的股权以赠与的方式转让给他人,一般赠与人可以是自己的朋友、亲人或者生意伙伴,但是股权赠与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且双方需要办理相关的股权赠与的手续,以及签订股权赠与的合同。一想要赠予股权,需要提前了解一下股权赠与的相关流程。

  一、股权赠与怎样办理

  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3、如果股东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上述文章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股权赠与怎样办理以及股权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的相关解答,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好办理赠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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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宋律师 [上海]

文章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著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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